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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光的远方。
第十大道,54街路口,
一辆宝马X5行驶而来停在路侧。
坐在车里的苏长浩侧头看向路口的烟酒商店,
他打开车门走下车,穿过街道,走进了烟酒商店。
这是一间小商店,里面有着各种商品。
只是苏长浩才走进这小商店,坐在商店门后的两位黑人男子就唰地起身站了起来,
穿着紧绷白背心和宽松纹绣棒球外套的黑人男子表情严肃,
他们死死盯着苏长浩:
“你是不是来错地方了?朋友?”
“这里可不是你这样的人来的地方。”
黑男满身肌肉,看上去很是野蛮,敌意浓重。
苏长浩迎面看着两位黑男,挑了挑眉,抬手...
举起一叠富兰克林美金。
两位挡在苏长浩身前的黑人男子齐齐盯着苏长浩手里的美金,相互对视一眼。
他们很是默契地让开道路:
“欢迎光临,先生。”
苏长浩收起一叠现金,大步朝着商店内里的房门走去。
转眼,
幽暗的商店后方仓库里,
一盏灯幽幽照耀在一个方形木箱上。
“宝贝来了。”
戴着浮夸金项链的黑人男子笑吟吟地看着苏长浩,
他的手上大银色手表,还有西颗颜色各异的宝石大戒指,看上去就像无限手套般璀璨。
黑人男子打开长木箱,
木箱里是整齐摆放的一支支手枪。
从FN9大威力手枪到瓦尔特P5手枪,可谓是应有尽有。
黑得都快消失在黑暗里的黑人男子慎重宝贝地拿出一支黑色FN57半自动手枪。
他将手枪放在鼻尖如痴如醉的嗅了嗅,对着苏长浩扬起笑容:
“这味道真是好极了。”
“你看,现在只有那些白男才沉迷白粉和女人。”
“像我们这些黑鬼?”
“我们最爱的是这个。”
“金属和机油,这才是男人的终极自由。”
他双手咔嚓退去弹匣,检查着弹匣和子弹,递给苏长浩:
“新枪,没开过火。”
“试试看。”
苏长浩看他这么专业,顺手接过这一支FN57手枪打量着:
“我更喜欢左轮。”
“不会卡枪。”
“你有吗?”
黑人听此话语摇了摇头:
“拜托,我的朋友。”
“现在街道上己经没有人用左轮了,那玩意就是个枪柜玩具。”
FN57手枪
他抬手夺过苏长浩要检查的FN57手枪,拉动枪套咔嚓比划:
“看看这它,防弹衣终结者。”
“5.7×28毫米特制弹药,穿透力极强,20发双排弹匣,大容量。”
“就算陶瓷插板的军用防弹衣?”
“不,那在它面前就是他妈的一张纸!”
“这他妈的就是我他妈的最好的该死的枪了。”
“我保证,这宝贝绝对不会卡枪。”
“否则我他妈就不叫特科巴雷特!”
说着这话,黑人男子朝着苏长浩扬起自信的大白牙笑容:
“相信我,我是专业人士。”
苏长浩挑眉,掏出一叠现金拨了拨几张递了过去,
名为特科巴雷特的黑人男子抬手就要接过苏长浩递过来的现金,
但是苏长浩捏着那现金没有松手。
特科巴雷特用力拉了拉,却无法从苏长浩手里抽走这几张富兰克林,
他无语地抬头看着苏长浩:
“你还在等什么?美利坚内战吗?”
苏长浩静静看着他:
“我有些消息要打听,不知道你不能帮我。”
科特巴雷特抽开苏长浩手里的富兰克林,数着现金:
“拜托,那超出了我的工作范围,是另外一件事。”
但他将现金收了起来,双手按在武器木箱上又看着苏长浩:
“但是。”
“如果你给的足够多,我也可以改行。”
画面重新回到15分局,
审讯室里,
静静坐在审讯桌旁的约翰希里看着弗吉摇了摇头:
“我只是想打会儿球。”
“柜台的女士也会这么说的。”
弗吉翻了翻手中的文件,皱起眉头来:
“她还说,你用保龄球打碎了死者的头颅?”
可是约翰希里却看着弗吉回道:
“那是自卫。”
“那个人和他的不知道算什么的人,他们威胁了我。”
弗吉摊手:“怎么威胁你了?”
“口头,还是肢体上?”
谁想,约翰希里反问道:
“哪个听起来会更好一点?”
这样的问题让弗吉面容僵硬:
“什么?”
看到弗吉皱眉,约翰希里干脆地回道:
“既有口头也有肢体威胁。”
弗吉感觉有些不对劲,咳嗽两声,清了清嗓子:
“那么。”
“你说你,你昨晚之前并不认识波赫斯卡先生?”
静静坐在桌旁的约翰希里平淡回道:
“不,不认识。”
“但我为我的行为造成的任何后果感到遗憾。”
这话再次让弗吉呆住了。
他愣了好一会儿,才蓦地笑了起来:
“你的法律词汇量不错,希里先生。”
“我可以推测你这不是第一次了吗?”
弗吉可以感受到,眼前用保龄球砸死一个成年人的委托人是个老油条。
在此简单解释:
在美利坚,如果刑事双方上了法院,那有没有罪是谁说了算?
并不是法官说了算,而是陪审团。
法官负责维持法庭秩序,保证司法程序合理进行。
辩护的双方需要通过说服陪审团来进行判决。
这种由特定人数的、有选举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,被称为陪审团制度。
陪审团制度具有鲜明的美利坚诉讼制度特征,是美利坚法治民主化的标志。
上了法庭,只要你获得了陪审团的同情,哪怕你有罪,那你也是无罪的。
如果你让陪审团厌恶,就算是没罪,那也是有罪。
由于陪审团是大众人民,并非专业法律人士。
所以刑事案件的关键是要怎么博取陪审团的同情,让陪审团觉得你无罪。
而约翰希里刚才说的那些套话,其实就是博取陪审团同情的标准化模板。
无论是否有罪,先表示遗憾,
意在向陪审团表示:对不起,我错了,请你们原谅我。
至于有没有罪、下次还会不会再犯,
那是另一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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